鲜血从血肉模糊的指尖滴落 ,消融在暴雨的泥泞里,他跪在浑浊的积水里 ,喘了几口气 ,抬起手时,手指上已经缠绕上了淡金色的光丝,光丝飞快地填充轮廓,修复每一丝血肉 ,当然,他能让这具身体自然愈合 ,好像他还活着一样,骨髓继续造血,心脏继续搏动 ,人体循环一如既往 ,但这没有太多的必要,他为什么要维持杰森·陶德活着的假象?这个孩子已经把足够重要的东西留给了他,他已经拥有了他的身体 ,继续借用他的身份则显得有些无耻,他对于探究杰森的过去没有兴趣 ,但阅读记忆时难免会看到一些别的 ,你怎么能要求一个人翻开一本书却只能去看其中一行 ?他能看到全部,如果他想 ,他也可以去学习全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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